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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境合作 共建生态屏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4:16:59  来源: 云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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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深化跨境合作 共建生态屏障

  加强中老跨境联合保护,推进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确保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屏障安全,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去年,州政协人资环委组织委员调研时了解到,跨境生态保护存在着尚未建立有效的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机制,协调推动难度较大;缺乏固定的资金投入渠道,跨境保护工作难以长期稳定地推进;出入境手续审批过程时间较长且复杂,语言交流和通信联系等方面不畅通,导致交流理解不全面,部分项目工作滞后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州政协人资环委在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件题为《关于推进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共建边境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提案,该提案交由州林业和草原局主办。

  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和部署,并主动征求会办单位的意见,希望通过对提案的办理,不断改进、完善和推进跨境联合保护生态工作。

  对提案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中老、中缅跨境保护机制,深化跨境合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跨境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简便优化出入境手续;由国家层面提出建立中缅联合保护机制的倡议等”建议,州林业和草原局表示,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机制,深化跨境合作。将跨境生态保护内容纳入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研究制定州级甚至省级的跨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动跨境生态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对于开展中老、中缅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所需经费,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储备等前期工作,并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加大对中老、中缅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经费的投入。同时,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美丽云南”建设,向国家和省级职能部门多渠道争取资金,保障跨境联合保护生态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针对“公务出入境手续审批复杂”的问题,州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与公安、外事、海关、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并按程序报省和国家批准,以便为中老双方公务人员的互访和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

  州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住西双版纳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向国家反映中缅联合保护生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为推进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工作创造条件。(记者 张莹莹 实习生 巩雅菲 特约通讯员 岩罕滇 施永进)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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