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总
工会 2018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整改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审计厅:
贵厅《云南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核实,认为《通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单位迅速针对《通知》所提出的问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云南娘家人服务站上海站共计发生招待费2795元,计入“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科目,没有在“行政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招待费”科目中列支。对此我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认真整改。
因我单位2018年会计账务已年末结转,无法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但我单位在2019年账务处理中已将云南娘家人服务站发生的招待费列入“行政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我单位保证在以后账务处理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特此回复
云南省总工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