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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责任 交出“绿色答卷”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15:07:4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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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大理市:抓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责任 交出“绿色答卷”

  近年来,大理市监委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和州监委的部署安排,切实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重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为大理市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强的监察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市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坚决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专题调研洱海保护治理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年度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以来,组织学习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有关精神16次,召开市监委会专题研究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12次,召开全市洱海保护治理监察监督工作会议2次。今年8月,组织召开了2019年大理市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述职述责会议,市监委委员结合平时联系及了解掌握情况,现场对述职述责的6家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提问,市监委主任逐一进行现场点评,要求述职述责单位对照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标对表抓好大理市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相关工作。

  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监察力量。制定《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实施办法》,全力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了全市11个乡镇监察室设置工作,任命监察室主任11人、监察室副主任11人、监察员12人。对6个派驻机构进行了变更、调整,目前,全市单独派驻10家,综合派驻10家。实现了监察职能纵向延伸、横向拓展,乡镇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了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监察全覆盖。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规定。采取集中学习、“微讲堂”讲授、专题考试等多种方法加强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着力在“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监察监督工作中精准运用、取得实效。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把“深化三转、严守纪律、敢于担当”专题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察监督工作相结合,从严加强全市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全市监察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主责主业。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内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提升监察队伍素质。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察监督。聚焦监督首责,在纵向监管、横向联动、重拳整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室、派驻机构和市监委委员挂包联系指导的作用,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及截污治污、“三线”划定生态搬迁、“三大歼灭战”、“1806”小镇建设、生态廊道建设、非煤矿山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列出监察监督清单,突出监察监督重点,采取“日常监督抓推进、重点监督抓成效、专项监督抓问题”的方式,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履职的人,确保关于生态环境治理重要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得到有效落实。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1142次,发现问题1364个,下发督办整改通知251份,督促整改问题445个,专项督办问题51个。

  严肃查办案件,凸显执法效果。始终保持查处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违规和职务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扣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准突破点,开刀去疾,重点查办了一批履行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涉及生态环境治理和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件。2018年以来,约谈单位17个、干部80人,政务处分10人,其中,政务警告1人、政务记过7人、政务记大过2人、政务撤职1人。严肃查处了海心亭区域环境卫生整改不到位、湾桥镇云峰村违规建房、凤仪瑞泽建材厂违规开采、大凤路大丽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滞后、大理镇农村个人建房分类处置推进缓慢等一批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件。

  坚持边督边改,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2016年以来全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类督察、巡视反馈的13批次456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见底见效。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边督边改交办转办件处置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大理市共收到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57件,办结57件,谈话提醒26人,政务处分6人。对2018年以来市委巡察发现洱海保护治理方面的19个问题,河长制落实情况机动巡察发现的15个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李尚选 宋晗)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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