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华区法院普法进校园小学生当“法官”审案
“请问法官,我到小卖铺买东西,无缘无故被店主怀疑我偷东西,要搜我的身,我可以拒绝吗?”这样的问题从一名12岁女同学口中问出,让全体工作人员更觉得“法律进校园”工作的重要性。9月23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协同民进云南省委经济委员会将“同心护春蕾、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送到丰园小学。
模拟法庭案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大概案情:2019年9月22日午餐后,原告小周在学校玩耍时,故意将篮球丢向小杨,打中小杨头部。小杨因愤怒,追打并猛推小周,导致小周摔倒,磕碎门牙。原告小周认为小杨本可以向老师汇报,让老师来解决冲突,但小杨却对小周穷追猛打,甚至还猛推小周,此行为直接导致他绊倒后门牙磕碎,以致严重影响生活。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小周便将小杨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小杨赔偿人民币15000元。
当天上午8点,由丰园小学六年级的同学扮演的小法官、原被告及辩护律师在操场搭建的法庭敲响法槌,对这起由“课间文明安全”引起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小法官”“律师”以及“原被告”当庭陈述后,“小法官”们经过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小杨承担70%责任,原告小周承担30%的责任。按照总费用15000元算,小杨应赔偿总费用的70%,共计人民币10500元整,在本判决生效三日内履行完毕,剩余部分由原告小周自行承担;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五华法院员额法官刘鹏辉说,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流畅,逼真地还原了整个民事审判的庭审过程。刘鹏辉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精彩点评,并与学生进行了交流互动,使同学们对日常的法律知识、法院的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名小学生举手问:“请问法官,我到小卖铺买东西,无缘无故被店主怀疑我偷东西,要搜我的身,我可以拒绝吗?”刘鹏辉对这位学生说:“你完全可以拒绝对方搜身,如果对方要强行搜身,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及时跟家长打电话,让家长到现场协助处理。”
这场模拟法庭是五华区人民法院与各协作单位举办的第十一场活动,已经惠及学生近5000名。“同心护春蕾、送法进校园”活动旨在让小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了解民事审判的程序,通过学生与法官的互动环节,解开同学们心里的法律困惑,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有利于小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