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传】王丽华,女,1968年生,云南玉溪易门县人,县妇联干部。王丽华是一个心地善良、做事认真执着的人,正是这份善良与执着,让她十几年如一日,孝养老人,照顾患病的大舅妈,抚养两个表弟。
【主要事迹】1997年,王丽华的大舅去世后,从小患小儿麻痹腿脚不便的舅妈又患上了乳腺癌。2002年,患乳腺 癌的舅妈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未成年 的儿子——王丽华的小表弟。在舅妈心目中,王丽华是最可信赖的,她只放心把儿子托付给王丽华。思虑再三,王丽华毅然承担起了对小表弟的监护责任。
2002年3月,王丽华的舅妈去世后,她把小表弟接到了自己家中。多年来,她和丈夫尽心抚育小表弟,在全家人的关爱下小表弟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以全县第10名的好成绩考入了大连大学。
2009年,小表弟大学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根据家里人之前的约定,大舅家的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大儿子在大舅去世后就一直寄养在二舅家,小表弟成年自立了,就要抚养哥哥。但让刚刚工作未成婚的小表弟拖着生活无法自理的智障哥哥实在不现实,在征得全家人的同意后,王丽华于2010年春节把智障的大表弟接到了自己家中。为照管好大表弟,王丽华颇费心思,为了不让大表弟一人在家闷坏,她为大表弟找了一份清扫垃圾、倒废料的简单工作。遇到双休和节假日,王丽华就把他接回家,为他洗衣服,带他理发、逛公园,把他照顾得妥妥帖帖,充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