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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5部门联合转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7:07:52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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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5部门联合转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5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持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同时对“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可直接通过考察择优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扩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等也作出安排。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联发文件要求,全省继续深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各地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服务对象对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人员应申报尽申报、应享受尽享受,切实把政策落实落地,不留死角。

  另外,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知》明确,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创业重点扶持对象,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高校要继续加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创业平台,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实施“一对一”援助,量身订制求职就业计划,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集中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此外,将我省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从2020届毕业生起,补贴发放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记者 李海球)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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