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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7:19: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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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玉溪市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3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玉溪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委书记陈豪调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承担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和沿湖三县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助推“三湖”保护治理。市、县区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三湖”保护治理出谋划策。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探索“三湖”流域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制定实施《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着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实施农业面源防治。实施《玉溪市实施“高原湖泊卫士”行动方案》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加快实施规划投资192.3亿元的“三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75个项目建设,已完工19项、在建47项、开展前期工作9项,开工率达88%。加快实施“三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工程,深入实施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加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将江川区孤山村秦家山、冯家湾整村纳入2019年一次性启动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项目,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全力提升“三湖”周边人居环境。

  二、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扛得不实”方面

  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修订实施《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19年玉溪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湖泊保护治理配套办法。成立由市委书记罗应光担任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放生行为监管,加强执法巡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三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督促指导,从规划层面落实保护第一、多规合一、全流域管控要求。强化空间管控,从严审查“三湖”试验区保护与开发项目规划,严把项目审查关。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深入开展清理工作,并严格把关新建项目的审查。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进度推进部分湖泊保护治理工程项目,着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三湖”“十三五”规划项目中期评估和“十二五”项目绩效评估,开展“三湖”“十三五”规划项目调度工作。完善县区级河(湖)长考核工作机制,印发2019年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和市直联系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三、关于“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折扣,落实监督监管责任不敢动真碰硬”方面

  通过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学习,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担当。把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主体责任派单制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把涉及“三湖”保护治理9项重点任务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制定《关于在“三湖”保护治理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暨省委第六巡视组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省委第六巡视组机动巡视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排“三湖”保护治理中的问题线索,持续加大“三湖”保护治理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玲等违纪违法案例,在全市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调整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印发《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管理职责划分方案》,明确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及办公室、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和涉湖的澄江县、江川区、通海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划分。建立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常态化、制度化。

  四、关于“政治担当不够,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坚决不彻底”方面

  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三湖”保护治理问题28个,细化为54项,截至2019年6月底,已完成整改29项,整改完成率为53.7%,25项正按序时进度积极推进。

  在县区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市环保督察验收组积极对各县区开展验收工作,目前,已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三湖”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进行了验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7-2023038;邮政信箱: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市委办公室决策督查科;电子邮箱:yxswdcs@126.com。

  中共玉溪市委

2019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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