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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时间再压缩 云南省年底前实现7个工作日内办理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43:3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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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时间再压缩 云南省年底前实现7个工作日内办理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州、市、县、区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以内。

  《通知》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通知》要求,至2019年底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7月底前,各州、市、县、区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的办理窗口,统一组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材料、一次性录入、各部门并行办理。12月底前,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办理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020年底前全省将建设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上线使用。

  为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推动信息集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打破政务数据藩篱,统一向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及时提供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信息数据,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快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登记办理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办事指南和办理标准,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提高登记效率。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实现“一站式”服务。

  《通知》明确要精简群众提交申请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此外,还对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完成数据整合落宗,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做出规定。(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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