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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共安全治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41:32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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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云南:公共安全治理提质增效

  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让户籍制度改革惠及更多群众?云南省对食、药、环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8月8日,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徐志勇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多措并举 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

  今年,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公共安全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国庆70周年安保,把公共安全治理作为五大攻坚战之一来抓。”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徐志勇介绍,当前全省各警种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堵漏洞、除隐患、防事故”的各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枪爆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截至7月底,全省公安机关收缴的枪支、子弹、炸药、雷管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持枪犯罪和爆炸案件同期相比下降了三分之一,有效防范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强化重点物品安全管理,监管系统安装100%全覆盖,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买实名制和寄递物流实名登记收寄、开包验视、X光机安检等“三个100%”制度,严防违禁物品投寄造成现实危害;三是强化“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各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进一步强化大型活动安保、人员密集场所治安管控、旅游市场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管理等公共安全治理,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平稳大局。

  户籍改革 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户籍制度改革是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积极稳妥地实施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依然有一部分群众因为落户条件的限制,暂时没办法落户,他们希望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让落户变得更简单、户口迁移更顺畅。

  “我觉得昆明很宜居,我的阿姨也在这边工作,因此我也就想来昆明落户。”高中刚毕业的张美玲从重庆来到昆明投奔亲戚,她想在这里工作,开启新的生活,但是寻找了一段时间工作后,她发现很多自己想做的工作都需要有昆明户口,于是她打算落户昆明。

  “从2015年7月1日,云南省开始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以来,现在已经基本完成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四个渠道的落户政策,落户的渠道非常畅通。”省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处民警杨力介绍:第一,群众可以通过购房落户,这种方式可以是自己买的合法稳定住所,也可以是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的公房;第二是可以租房落户,房主同意并且提供相关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并且他的租房合同或者协议是经过备案的,就可以落户。如果房主不同意或者其他材料达不到要求,可以落在社区集体户上;第三是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只要能提供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账单,纳税证明等都可以落户;第四是人才落户,对此云南省统一执行不受年龄限制,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以上或者是留学归国人员,都可以在云南的任意一个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如果只是高中毕业,确实没有达到人才门槛,就只能通过购房、租房或者合法稳定就业落户。

  从临沧市到昆明市工作的沈已涵也受到了落户条件限制,他曾多次去自己居住地的派出所了解落户政策,希望能早日把户口迁移到昆明市五华区。

  “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在昆明落户要交满三年社保。”沈已涵说,由于自己不满足昆明市人才落户、购房落户等条件,现在一直没法落户。因为孩子即将上学,落户的事却迟迟不能解决,沈已涵感到非常焦虑。

  杨力介绍说,目前,昆明市的落户政策与全省的政策还有所不同。昆明市的合法稳定就业落户除了要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材料之外,还有两个条件,一是办理居住证满三年,二是在昆明市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

  “在昆明主城区落户是很多有落户意愿的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杨力表示,进一步调整放宽昆明市落户政策,其实就是把社保、养老保险、居住证办理时间进一步取消或者缩短。目前,没有落户的群众在暂住登记满半年,或者是工商营业执照、备案登记劳动合同满半年就可以办理居住证。在办理居住证后,就可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服务。

  徐志勇表示,2015年以来,云南省公安机关积极行动,大力推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领域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到今年底,云南省将基本实现“城乡统一、来去自由、权益均等”的户籍制度目标。

  严厉打击 对食药环犯罪零容忍

  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对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

  “一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把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树牢‘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破坏绿水青山,就是破坏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徐志勇表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向食、药、环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

  徐志勇表示,近年来云南省挂牌成立了云南省公安厅食药犯罪侦查总队,相继制定出台了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机制,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及打假“利剑”、“清水蓝天”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全省食、药、环领域犯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三类案件6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8人,查货走私物品1000余吨,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曲靖市公安局侦破“5·19”非法处置危险废机油污染环境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刑事拘留8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6人。公安机关侦办了一大批全省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说全省食品、药品、环境方面的违法犯罪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记者 李翕坚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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