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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委、省安委会发出特急通知 加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20:42: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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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 通讯员 车仁宇)为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关于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齐心协力抓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准备,推动省委十届七次全会、近期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关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各项工作部署抓好抓实,省应急委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紧急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我省汛期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我省“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局部洪涝和地质灾害风险较大,极端气候容易引发高危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典型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的形势,增强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确保安全度汛,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就组织汛期风险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等省应急委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做了具体部署。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要求。对重点薄弱环节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大排查,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加强对各地、各成员单位的督促力度,充分做好抗大震救大灾应急准备。二是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来抓。对矿山、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16类高危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隐患治理,深入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危化品企业、危化品集中区、建筑施工、高风险煤矿、农村消防、微型面包车和自用船等重点对象开展综合治理整顿。三是要着力解决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成立各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为契机,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灾情会商、信息报送沟通、应急预案衔接、响应级别划分、救援指挥决策、救援力量调动、灾情统一发布、物资调拨发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构建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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