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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落实《水十条》各项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7:14: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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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齐抓共管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全面落实《水十条》各项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各项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省水污染治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1.0%,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8%,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个百分点。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比上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按半年均值评价,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7%。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水利厅印发实施《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制定《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与省级部门责任清单》。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州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编制印发《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4个具体工作部署落实方案,为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奠定了基础。2019年1-6月国家监测数据显示,国家要求长江经济带须按时限消劣的昆明“通仙桥、富民大桥”、楚雄“西观桥”3个断面水质均为Ⅴ类,消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我省《水十条》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看,目前,我省18个不达标水体中部分水体水质已呈好转趋势。《水十条》明确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核心片区全部完成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全部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深入推进。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持续强化,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监测指标已实现全覆盖。

  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今年省委办公厅印发《调整优化九大高原湖泊管理体制机制的方案》,调整优化了湖泊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推进“一湖一标”“一湖一规”“一湖一策”“一湖一法”。全面提升精准治湖思路,明确坚决打赢环湖截污、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环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提升、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的“八大”攻坚战。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九湖保护治理工作监督。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环境部门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全面实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控制,构建源头控污、系统截污、全面治污“三位一体”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确保水质持续改善。(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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