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9发布:江苏民生消费结构
2000年以来,江苏居民食品消费比(恩格尔定律关系)持续极显著下降,17年降低12.01个百分点;其与物质消费比之间历年变动相关系数0.5927,亦即59.27%程度同步;物质消费比持续极显著下降,17年降低8.43个百分点。食品消费比重(恩格尔系数)持续极显著下降,17年降低14.32个百分点;居住消费比重持续极显著上升,17年升高11.48个百分点;二者历年变动相关系数-0.7945,亦即79.45%程度逆反,后者升高“进占”比重很大程度填满前者降低“退让”比重,否则非物消费比重提升之“消费结构升级”更加显著。
我国各级中心城市推升房价过高、过快,不但给当地经济前景埋下房地产泡沫爆裂引信,而且严重影响现实“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佳体现。假定江苏近几年未出现居住消费及其比重“陡涨”变化,仍维持此前逐渐“缓涨”趋势,2017年城乡居住消费比重应当仅为10.35%,低于现有比值13.52个百分点;再假定江苏物质消费其余各项增长关系不变,则物质消费比重也当低于现有比值13.52个百分点,反向对应非物消费比重亦当高于现有比值13.52个百分点。
按历年江苏相关数据增长关系预测,2020年食品消费比重将为24.93%,2035年将为12.03%,持续极显著降低;2020年居住消费比重将为27.33%,2035年将为48.27%,持续极显著升高;2020年物质消费比重将为63.75%,2035年将为66.11%,转而略微升高。鉴于居住比重上升将会超过食品比重下降,造成物质消费比重不降反升,非物消费比重势必减低形成“逆升级”。显而易见,全国各地居民居住刚需提升过快、过高,成为“不平衡的发展”缺陷的新表现形式。
江苏民生消费需求景气综合(包括总消费、物质与非物质生活消费及各项分类消费)评价排行:以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100横向测评为91.69,处于省域间第5位;以“十五”以来17年、“十一五”以来12年、“十二五”以来7年和2016年以来1年自身基数值100纵向测评分别为191.51、151.36、124.68和101.03,分别处于省域间第19位、第18位、第22位和第21位。详见《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9)》,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皮书系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