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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8:08:2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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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以下简称“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不断提升民生服务新高度,满足群众办事新体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事通”利企便民的重要作用

  “办事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平台,被列入2019年省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办事通”建设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按照“高频优先、民生优先,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先实现掌上办理、指尖可达,减少跑动次数,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能。“办事通”于2019年1月上线运行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反响,注册用户和办件量持续稳定增加,特别是个体工商登记、申请补办身份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服务事项办理,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宣传推广应用“办事通”是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繁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推广应用“办事通”,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办事通”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同时,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目标导向,着力增强宣传推广应用的针对性、普及性和实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以利企便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多措并举,深化主题宣传推广应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谋划宣传主题和重点任务,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特别要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提升新媒体网上宣传能力,与传统媒体相互衔接,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推广应用格局。要通过集中采访调研、播放专题片和网络视频、开设专栏、编印宣传手册、布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广应用“办事通”,最大限度拓宽覆盖面,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站有信息、客户端有推送”,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为“办事通”营造“我知我用我推广”的良好氛围。

  (一)统筹媒体宣传。组织中央驻滇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媒体走基层·集中采访‘办事通’”活动,分赴各地集中采访有关部门负责人、办事企业和群众,充分挖掘宣传推广应用“办事通”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应用“办事通”的有关情况。围绕找工作、办证件、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办事通”媒体开放日活动,协调各级主流媒体、网络媒介等发布新闻通稿并开辟专栏宣传“办事通”。利用“办事通”版本迭代升级等标志性事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情况。联合新闻媒体,举办“办事通”知识问答、竞赛和好建议等活动,激发办事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省新闻办牵头负责,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夯实阵地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切实建好、用好各类舆论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省各级政府网站、通信、广播电视台等网络媒介和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营业服务大厅、机场候机厅、火车(高铁、地铁)和公交(出租)车站台(候车室、车厢、车体)、医院、旅游景区景点、市民广场、活动中心、集贸市场等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区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安排,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和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滚动(循环)播放“办事通”专题片、在网络视频以及建筑物墙体、板报、橱窗、护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办事通”宣传海报、标语和在公共区域布放“办事通”宣传手册、折页等,全方位宣传推广应用,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和省属企业,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三)做好现场推广。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城乡市民广场、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组织举办1场“‘办事通’·百城千乡万村”宣传推广应用活动,采取知识问答、应用竞赛、宣传演讲、案例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企业和群众“零距离”感知体验“办事通”。要充分激励并发挥基层单位、干部队伍的优势和作用,结合各类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进一步把企业和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推动“办事通”进机关、进厂矿、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村寨、进万家、进网络,不断提升“办事通”知晓率。(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四)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成立“办事通”专题培训工作组,分赴各州、市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专题培训,切实做好培训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悉心指导、热情服务,让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企业和群众弄通会用,熟练掌握应用“办事通”。(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各州、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三、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持续营造强大声势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办事通”上线服务事项实际,推动履行系统内部宣传推广应用和面向社会宣传双重责任的落实,真正体现既是“办事通”应用者、也是“办事通”宣传员。

  (二)强化保障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宣传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通信企业要结合“办事通”为民服务实际,依法依规优惠网络线路、短信、流量等资费。

  (三)统一标准规范。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具体负责,统一制作全省“办事通”宣传手册、海报、折页、标语的标准模板和专题片、网络视频的样片,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印制、刻录。宣传手册、海报、折页要精心设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展示“办事通”应用功能,做到表述精准、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专题片和网络视频的制作要做到主题突出、言简意赅、直观形象,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易接受、会操作。

  (四)收集反馈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收集“办事通”功能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办事通”项目组要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分析改进,持续优化民生热点、日常高频办理等利企便民事项,推动“办事通”迭代升级。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落实推进等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前将名单反馈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省政府办公厅谢艳春,0871-63661963(传真),邮箱:ynzfdcsc@126.com;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李鑫,0871-63060002。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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