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协提案建议共建共享社会信用体系
“借助我省抢抓数字经济机遇,不断强化总体布局和顶层设计,加快建成我省覆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我省社会信用体系资源有效共享。”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张树学在提交的一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中呼吁,要制定完善统一的运用指标、分类分级标准、联合惩戒标准,进一步规范信息运用,避免因信息运用不够让不诚信的人有机可乘。
张树学说,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等一系列诚信系统建设的文件。我省也陆续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但诚信系统仍存在法定性、广泛性、规范性不够的问题,制约着覆盖全社会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国家层面暂未对信用体系建设立法。纳入诚信系统的内容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目前我省已有的各行业、领域的诚信体系仍处于信息“孤岛”状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不大。同时,社会信用信息存在“应用不够或应用过度”的问题。行政、金融等部门在运用社会信用信息时,没有统一标准。例如,同一企业在不同的金融部门申请贷款,由于金融部门没有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所得到的授信额度不同。
张树学建议,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的重要论述,以信用立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宋卫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