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协委员田红梅建议提升旅游要素服务水平
近年来,为加快实施我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数字化要求,大力推进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我省相继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政策和配套方案。
特别是自2016年我省多地被国家旅游部门列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以来,各地始终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统筹规划。
通过两年多的工作推进,以腾冲、弥勒为代表的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已初见成效,旅游产品供给增量变化明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显著,云南旅游诚信体系日趋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备受好评。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省政协委员田红梅在省两会上提交了一件《关于完善全省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我省全域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还不明显;各地在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旅游产品供给品牌化、特色化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丰富旅游产品、完善公共配套、提升服务质量等问题成为制约瓶颈,主要表现在,旅游重大项目用地供给保障不到位,助推旅游产品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力度不大,相关配套奖励扶持措施不具体,对调动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发展领域作用发挥不明显。
对此,田红梅建议,要依托全省特色小镇创建等一批带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重大项目用地供给政策保障,制定保障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专项用地指标,促进项目落地。加快旅游产品迭代发展,在较短时间内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形成品牌化、特色化的旅游市场。
此外,要站位全省,立足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旅游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配套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发展领域,不断优化旅游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促进全域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要针对旅游要素建设精品化、标准化的结构性需求,进一步落实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奖励扶持措施,特别是在宾馆酒店住宿业、旅游智慧停车场、旅游厕所、特色旅游产品打造上实施以奖代补等方式的奖励性扶持,不断提升旅游要素服务水平,带动旅游目的地全域化发展。(张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