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两级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金河镇、铜厂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人民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2016年9月22日,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村委会丫口村村民与三家寨石场业主发生纠纷,引发村民聚众到石场进行打、砸、烧,县公安局得知情况后立即出警赶往现场。
事件发生后,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组赶赴金平指导开展处置工作,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事态得以平息,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在州公安局的指导下,从全州抽调刑侦民警成立“9·22”专案组,围绕三家寨石场打砸烧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随着侦查一步步深入,一个绰号叫“疤勇”的人引起了警方注意。
“疤勇”真实姓名刘顺荣,是涉事采石场老板。据当地群众反映,自2008年以来,刘顺荣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不断扩大三家寨采石场的生产经营范围,在未征得采石场权属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占村民土地,并安排李某军、胡某兵等人前往三家寨采石场等地,对前来讨要说法的被占地村民进行言语威胁和殴打。
刘顺荣团伙横行乡里,村民敢怒不敢言,让这个团伙更加肆无忌惮。“9·22”事发当天,刘顺荣认为当地村里在建的公厕,阻碍了采石场运输车辆通行,指使团伙成员驾驶装载机将其推毁,引发村民不满,才出现前面的一幕。
刘顺荣及其团伙的罪恶行径还不止于此。
2008年以来,刘顺荣多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不出钱而强行占有他人矿山股份的形式霸占他人资产,并非法采矿,非法获利人民币2200余万元。在刘顺荣与团伙成员的胁迫之下,19户村民不得不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但一直未完全取得转让费。
2015年11月,刘顺荣非法开采的矿洞土地租赁到期,因其未续租,土地使用权人将该地出租给他人。为夺回开采权,一个月后,气焰嚣张的刘顺荣以矿石被偷为由,指使20余名团伙成员携带锄头把、钢管、长刀等工具,对他人采矿设备、工棚及生活用品肆意打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2950元。第二天,刘顺荣再次指使数十人持械前往矿洞滋事,中途被金平县公安局民警拦截劝返。
随着办案人员的抽丝剥茧,刘顺荣团伙的利益链条逐渐清晰。他们以金平县城内的正丰大酒店及正丰夜总会(正丰KTV)为依托,强行入股控制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后又以胁迫、恐吓等方式涉足金平县铜厂乡矿山。通过在三家寨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以及在铜厂乡矿山进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刘顺荣等攫取、聚敛了大量资产,并将部分用于支持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活动,支付组织成员的部分生活开支,逐步形成了以刘顺荣为组织、领导者,李某真、普某强、黄某平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