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资料区 >> 正文
法治宣传“接地气”“有生气”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17:56:00  来源: 云南日报
分享至:

   原标题:法治宣传“接地气”“有生气”

  “双语”法律条文橱窗、村规民约墙、善行义举榜……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松树寨村委会芒晃村民小组,“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采访组成员被村里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和浓厚的法治氛围深深吸引。

  据介绍,村民小组长30岁出头,他4年前当选时,村里脏乱差,喝酒、赌博、偷盗之风盛行。要管理好村子,先从眼前的环境卫生管起,于是他从自己做起,每天推着两轮车清扫村中道路。时间久了,其他村民看在眼里,心里觉得过意不去,纷纷加入打扫卫生的行列。如今,村中道路整洁宽敞,房前屋后井井有条。

  芒晃村从后进村到先进村、文明村、法治村的蜕变,除了有像村民小组长一样执着坚持的村干部带头,还得益于德宏州全面推广的法治宣传“民族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讲解法治、用民族文字阐述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

  “德宏少数民族群众多,法律宣讲如果刻板地讲法律条文,群众听不懂、学不进去,效果也不好。”芒市司法局局长王尚所说,用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样才能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有生气”,边远山寨少数民族群众才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

  “民族五用”工作法确保了宣传队伍群众化、宣传语言鲜活化、宣传内容精准化、宣传方式本土化、宣传方式多样化。截至目前,芒市共有以少数民族干部为成员的普法讲师团3个、成员39人,法治宣传员2516人,“七五”普法以来共开展主题宣讲1100多场次。

  通过“民族五用”工作法,芒市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逐年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杨静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