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苏虹铭 通讯员 向凯)根据近年来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于近日总结出4大类16小类需重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高风险单位,并部署从2019年3月起到7月底,在云南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主题的“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
据了解,该行动将从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全面分析,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由各州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专家会诊等方式,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情况,细化高风险单位范围和对象,明确防范化解风险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组织、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风险单位按照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三是摸清底数,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由各州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全面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由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把其中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四是明确责任,建立高风险单位监管责任清单。由各州、市安委会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等有关要求,逐企、逐户、逐点落实高风险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到州(市)主管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到县级政府,建立《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为抓好百日行动工作推进,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督促各地将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将“三个清单”落实情况列入各级安委会重点督办内容。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倒查“三个清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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