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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18位市级党政领导包保督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07:35:00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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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昆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18位市级党政领导包保督查

  近日,昆明市印发《昆明市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昆明市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18位市级党政领导分别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包保,定期带队对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检查。以“领导包片、行业包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包保责任制,实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十个提倡”刚性标准措施,力争在今年8月以前圆满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

  22个部门纵向推进

  据昆明市消防支队通报,此次“清零”行动,18位市级党政领导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包保,并将定期带队对责任区内客运站、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包保度假区,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包保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其余市级党政领导分别一对一包保官渡、嵩明、西山、东川、呈贡、晋宁、安宁、盘龙、五华等县(市)区。

  此次“清零”行动还确定了各级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部门的行业包保责任,重点对22个部门的整治职责进行明确,发改、工信、住建、规划等6个部门突出政策把关及源头管控;教育、公安、国土、交运、消防等12个部门突出行业监管;水务、供电等4个部门和企业重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整治措施;其余部门及时补位,对照“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十个提倡”的标准和措施,对城中村出租房、高层建筑、违法违规建筑等3类场所开展隐患排查。

  3类场所重点“清零”

  据悉,此次“清零”行动共分为4个阶段,1月20日前为宣传准备阶段,1月21日至3月31日为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为规范管理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行动中,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将以城中村出租房、高层建筑、违法违规建筑等3类场所为重点,对存在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小作坊、成片毗连市场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存在的隐患,全面实施“清零”。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明确本区域包保领导及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以及村(居)民小组对照逐级建立包保责任制,确保“包保率”达到100%。

  “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已有部分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出台了包保责任实施方案,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截至2月3日,全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已累计排查城中村2067个(次)、出租房16.95万余间,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1.79万余辆,配备可靠充电装置2029个,清理住宿人员2488人,清理户内可燃杂物36.31吨,清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7403处,清理公共走道和疏散楼梯10013处,清理消防车通道5309条,拆除影响人员逃生及救援的障碍物1015处,开展社会面培训6313场次,培训7.24万余人,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19.42万余家,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71万余份,形成了隐患“清零”的高压态势。(记者 张章 王子仪)

责任编辑:张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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