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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机关15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 13:07:38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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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公安机关15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省公安厅日前研究出台《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5条工作措施》,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15条工作措施是我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15条工作措施从严格规范执法、保护企业利益,落实简政放权、创新服务管理,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服务监督3个方面入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严格规范执法、保护企业利益方面,出台了依法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严格涉企刑事执法、加强防范预警服务、加强民营企业内部安全保卫等5条措施,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重特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一把手”总负责。明确要求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的经济犯罪案件时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慎用人身强制措施、财产扣押措施和资金冻结措施。

在落实简政放权、创新服务管理方面,出台了创新户口管理机制、下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权、推行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民营企业员工因私出入境证件就近办理、为民营企业提供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优化在滇民营企业外籍员工管理、为特殊民营企业车辆通行提供便利等7条措施,明确民营企业可设立集体户口,为民营企业吸引高精尖人才降低落户门槛,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为促进企业生产提供便利服务。

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服务监督方面,出台了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加强监督执纪、主动接受监督等3条措施,明确分级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在工商联、行业协会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为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预警、对策建议和重大合同签订等参谋服务。同时,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主动接受民营企业主和社会各界监督。(记者 程三娟)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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