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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丽江市将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9:32:48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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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康平)12月24日晚,记者从丽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1日起,丽江市将正式开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目前,正式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发布会上,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厅级领导、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仁彬介绍,全市各级组建成立了普查机构,制定了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开展了单位清查,选聘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138人,并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编制了清查底册,普查告知书等,正式入户登记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丽江市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丽江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各项基本信息内容,通过普查员和指导员采用手持式移动终端PAD,展开“地毯式”入户登记,进行实地采集,全面摸清全市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规模、结构、生产经营情况等,了解、掌握全市“家底”,为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做好这次经济普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丽江市强调:一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普查对象要认真履行普查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要继续强化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搞好经济普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意义,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以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使广大普查对象进一步认识到经济普查有利于经营主体未来发展,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增强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和配合度,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作用。有关部门要对部分行业和单位进行系统内垂直普查。编办、邮政、电力、烟草、石油、电信等部门,都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履行好职责,负责好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普查工作。

  四是共享普查成果。丽江市将按照普查进度安排,加大普查数据公开力度,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做好普查数据的发布、解读、开发、应用,深入挖掘普查数据的信息价值,为企业经营管理、老百姓生产生活和民生改善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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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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