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是哪些?
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文件规定,四类重点对象分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
34.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城县农村民房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江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方式为:(1)C级危房只能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2)D级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取加固改造方式;(3)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进行拆除重建。
35.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面积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城县农村民房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江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均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36.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城县2018年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通〔2018〕28号),非4类重点危房改造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居住的江城户籍的农村(含农转城)危房户,执行人在户在房在、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原则,以房为单位同吃同住无论持几本户口薄都视为一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
37.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城县2018年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通〔2018〕28号),以人居环境提升修缮加固、靓化为主,需拆除重建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修缮加固靓化。根据乡(镇)上报审批的危旧房总量,县脱贫摘帽指挥部按户均补助2万元的标准核拨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一户一方案”的修缮加固靓化结算清单统筹支付资金。
(2)拆除重建。户均补助3万元,不再协调建房贷款。
(3)傣族传统民居。整董镇内纳入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杆栏式傣族危旧房,修缮加固靓化的每户补助2万元,在修缮加固靓化的基础上,实施傣民居风格风貌提升的每户奖励2万元;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3万元,在拆除重建的基础上,实施傣民居风格风貌提升的每户奖励3万元。傣族传统村落内的非杆栏式危旧房修缮加固靓化的每户补助2万元,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3万元。
(4)兜底户。户均补助4万元,按“一户一方案”原则,由乡(镇)统筹安排使用。
已享受农村危旧房修缮加固靓化的农户,2020年后建房可继续享受相关的补助政策。
38.农村危房改造“三最两就”的原则是什么?
答:“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C、D级危房)、经济最贫困农户(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农房。
39.哪些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答:主要有四类:一是已建有安全住房的;二是建房用地不在规划区内的;三是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四是建房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