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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进校园 审民间借贷案 教大学生抵制不良“校园贷”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7:25:0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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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呈贡区法院到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50多名大学生旁听。

  审理本案的审判长说,挑选民间借贷案件进校园开庭,就是想通过真实民间借贷案例,警示在校大学生警惕“校园贷”,因为“校园贷”引发的悲剧正不断上演。

  夏某在起诉状中称:2016年2月2日,他与云南安至快递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约定夏某借给安至公司445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月息1.5%,按月支付。借款后,安至公司先后偿还了130万余元本息,2016年12月1日便停止了还款,尚欠本金314万余元。

  庭审中,安至公司代理人称《债权债务确认协议》是真实的,但安至公司没有收到这笔钱,安至公司实际上从总公司里收到债权200万元左右,陆续还了100多万元给夏某。

  庭审结束,夏某和安至公司达成和解:夏某放弃大部分债权,只要求将保全的40多万元存款转到自己账户里。

  达成调解协议后,安至公司将40多万元存款转到夏某个人账户。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现场为旁听的大学生普法,希望大学生知悉和了解借贷的相关知识,自觉抵制不良“校园贷”,规范借贷行为,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参加这个真实案例旁听,明白一个道理,做事要量力而行。”张同学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参加旁听,收获很大。她经常从新闻里看到“校园贷”引发的悲剧,所以她不会去申请“校园贷”。张同学认为,自己的消费水平要根据家里的经济条件来制定,不应该去和有钱的同学攀比。

  记者 柏立诚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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