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媒体座谈会上获悉:目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入户调查阶段,我省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家,为全国首批正式确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省份。
按照《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5类污染源。
本次普查旨在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此次污染源普查分阶段分层级组织实施。2017年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春明介绍,目前,普查工作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及清查建库工作,完成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我省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的企业为50928家。其中,工业源3400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16个、生活源锅炉389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415个、入河排污口2855个、伴生放射性矿详查147家,是全国首批正式确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省份,也是全国清查建库工作完成较好的6个省(市)之一。
记者李丹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