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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昆明市盘龙区将处分决定宣布会开成专题警示教育课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0日 08:40:05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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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东华街道司法所所长叶燕政务警告处分。”“‘惩’和‘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在座的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近日,伴着“送上门”的处分决定,一堂警示教育课在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严肃“开课”。

  现场解剖案例、压责任、谈整改,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开成专题警示教育课,如今已成为盘龙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标配”。今年以来,该区积极探索将警示教育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改变过去“闭门”宣读处分决定的做法,以近距离、最直接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宣布送达处分决定13件21人,组织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13次。

  为把处分决定“一页纸”变为“一堂课”“一面镜”,盘龙区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解剖案件特点,分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等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处分决定宣布“有备而去”。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区纪委监委要求受处分人立足岗位职责,进行自我批评、深刻检讨,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把自己摆进去,谈教训、作表态,达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区纪委监委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送达《送达回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降低职务及工资执行情况报告表》《年度考核结果报告表》“一证三表”,并随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目前核查的50个案件中,针对发现的3个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受处分人员实际情况,盘龙区纪委监委还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以面对面谈话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全面了解被回访人状态,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变消极态度为积极态度,确保监督执纪有力度、有温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回访教育70人(次)。

  “这样的警示教育给我的触动很大,强烈的仪式感彰显了纪律的强大威慑力。身为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东华街道办事处一位干部说。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罗婷婷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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