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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全市“经济家底” 昆明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20:00: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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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实习生 李选盛)昆明的“经济家底”到底有多大?存在哪些问题?弄清“家底”对昆明来说有什么重大意义?9月20日,记者从昆明市统计局获悉,昆明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为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为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将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的普查对象资料不能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对国情国力的“全面体检”

  记者了解到,《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年份实施。我国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国情国力的一次重大调查及“全面体检”,普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经济发展成果、编制全国和地区资产负债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修正历史统计数据和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共有13项业务流程。其中,在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6项工作: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实施单位清查,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组织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开展普查告知,做好登记准备。2019年1-4月,将开展普查登记。2019年4-8月,将进行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19年5-9月,将进行普查数据汇总。2019年5-6月,将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19年8-11月,将开展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19年10-2020年12月,将进行普查资料开发。2019年9月-2020年2月,将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通过这次调查,摸清昆明‘经济家底’,弄清昆明现阶段发展特征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才能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昆明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2细节

  1、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2、这次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称现行条例)是2004年公布施行的。此后,我国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践证明,现行条例对于科学、有效地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内容总体可行。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条例有关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普查方法、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一些规定,已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有必要修改完善。此外,2009年修订了统计法,2017年制定了统计法实施条例,现行条例的个别条款也需要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3、很多普查对象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会不会被泄漏,又关心有关部门是否会依据普查资料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这次修订普查条例进一步强调和完善了经济普查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对获得普查数据保密的义务。

  《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以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经济普查中获取的普查对象资料是不能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不能作为其他单位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罚的依据。

  4、当前个别地方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今后在经济普查过程中,怎样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是不是有一些惩戒措施?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对地方政府、政府统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涉及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包括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强令、授意、指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包括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还有对严重统计数据失实的都要承担责任。

  5、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6、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如何实施?

  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系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必须建立上下协调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为普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为此,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7、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的是哪个时期的数据?

  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资产等时点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情况;对于利润等时期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全年情况。

  8、普查数据如何采集?

  本次普查将广泛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节约普查对象填报时间。“五证合一”改革成果也将在这次普查中得到应用,广泛使用部门行政记录,丰富数据信息。

  9、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从覆盖的行业来看,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智能设备制造、互联网平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等一些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将接受这次普查的检验。各行各业的数据信息,将共同输出一份中国经济家底清单。

  从调查主体来看,无论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写字楼的单位还是街边商铺,都是普查需要检测的经济细胞。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千万家企业的“小账本”将汇聚成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数据,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10、为什么要在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前开展清查工作?

  经济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多,因此,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简单地讲,清查工作就要给众多普查对象定位,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

  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地址),单位的性质(分别是法人、分支机构,还是个体经营户),单位的运营状态,单位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社团,还是居委会等),登记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国有、集体、联营、股份、私营等),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

  只有搞清了普查对象的这些基本属性信息,才能准确掌握普查对象的总体数量,以及各种分组的单位数量和情况,形成普查对象名录,以正确判定各类普查对象填报何种普查表,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11、清查从何时开始?包括哪些工作?

  单位清查工作是从2018年7月底开始至2018年11月。7月中下旬,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已经完成了对全国省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单位清查工作布置和业务及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标志着清查工作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

  清查工作包括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简称“两员”)选聘与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遗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名录等多个环节。

  12、经济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做好单位清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按照单位清查方案规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对单位较少,主要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新闻助读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吉祥物“明明”

  它以洁白耀眼的玉兰花为原型,张开怀抱、敞开心扉、大步流星地向您走来,表现出经济普查使者的感染力和亲和力,是每一个经济普查工作者的形象代言人。“明明”取自昆明的“明”,在代表昆明的同时,寓意为昆明要明明白白搞普查、清清楚楚查家底,依法依规干普查。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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