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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清查阶段 普查对象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7:40:33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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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我省的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即将全面开展。

  我国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共有13项业务流程。2018年12月底以前将完成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实施单位清查、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培训等6项流程;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将分别完成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等7项流程。

  “按照这次经济普查总体工作安排,我省单位清查工作将从2018年8月开始直至2018年11月。简单地讲,清查工作就是要给众多普查对象定位,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清查的内容主要为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法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性质、类型、运营状态、登记类型,主要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

  目前,云南省级、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政府均已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文件,并完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全省预计动员普查工作人员6.3万人。与此同时,2018年以来,我省“四普办”在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大理、文山、德宏8个州(市)的10个县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积累实战经验,打好了普查的“前哨战”。

  记者 李承韩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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