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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织密信用惩戒网络——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5日 08:15: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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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某每年有20余万元收入,却拒不偿还300余万元借款,逃避执行。罗平县法院于是以涉嫌拒执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常某迅速与执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只有不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让‘老赖’举步维艰,才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宗根表示,近年来,云南法院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曝光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悬赏公告、拘留、罚款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严厉惩治“老赖”。

  全省法院持续开展了“迅雷行动”“百日攻坚”“春风行动”等11个专项行动,以雷霆之势全力攻坚,严厉打击恶意逃债、规避执行行为。2016年1月至今年6月,共判处拒执罪147件163人,司法拘留近5000人,罚款165人,一批“老赖”慑于法律威力主动履行义务。

  为织密信用惩戒网络,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老赖”的生存空间,云南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就全省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强制执行达成一揽子协议,全面推进查控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建立送拘绿色通道等工作;与省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制定规范性文件,就协助法院保全、执行矿业权达成一致。实现本地金融机构、银行网点全部与最高法“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并开通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已实现网络一键查询功能。

  刘宗根介绍,最近,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建立了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争取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协调推动各联动单位落实惩戒机制,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诚信体系建设,让“老赖”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倒逼其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两年多来,12万余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73000余人次,限制乘坐飞机28万余人次、高铁3万余人次,限制出境193人次,全省约1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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