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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石林留置“第一案”移送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7:55:42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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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45天紧张的工作,近日,石林县留置“第一案”结束调查,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该留置案件被调查人昆明某企业员工田某涉嫌贪污,伙同其他公职人员(另案处理)修改测绘图,虚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骗取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款。2018年4月27日,石林县公安局将被调查人田某涉嫌贪污的案件线索移送县监委。5月2日,县监委决定对田某立案调查。因被调查人田某涉嫌贪污数额巨大,有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的可能性,5月17日,经昆明市监委批准,石林县监委对田某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石林县监委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件,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既确保办案质量又加快业务融合。为充分发挥留置“第一案”的练兵作用,留置期间,县监委先后从机关、乡镇、纪检组抽调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参与调查、陪护等工作。在专案组的传、帮、带下,更多的纪检干部参与“实战”中,为今后规范开展调查处置奠定了基础。

  调查中,办案人员积极运用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询问、调取、留置等措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为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

  “通过田某一案,我们摸索了一些方法,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步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能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基础。”石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洪涛表示。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黄俊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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