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错误,认真抓好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近日,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世庄约谈的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君川郑重表态。
这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谁分管谁谈话”的缩影。今年1至5月,德宏州采取“谁分管谁谈话”的方式,开展各类谈话7734人(次),其中常规性提醒谈话7427人(次),处置性问题谈话307人(次)。
过去,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跟被反映人谈话,均由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有一定成效,但没有体现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有时干部被纪委约谈,很多分管领导甚至不知道。此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太熟悉谈话对象的具体业务和工作情况,致使有些谈话针对性不强,没有谈深谈透。
经过探索,德宏州纪委监委制定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干部学会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
在落实工作办法过程中,德宏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与管理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既掌握其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则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如此,真正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