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了昆明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昆明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据统计,2017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0天,轻度污染5天,优良率为98.6%,总体达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大气环境中酸雨出现频率为零。2017年昆明市国考的23个地表水水体断面中,水质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11个、劣Ⅴ类4个,分别占47.8%、17.4%。去年,昆明市纳入考核的1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水质保持稳定。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Ⅴ类,滇池外海水质为劣Ⅴ类,滇池草海水质为Ⅴ类。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牛栏江、小江、南盘江、金沙江断面均达到水质保护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2017年,全市完成营造林57.07万亩,绿化造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成稳步增长态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14%。根据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统计,全市辖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记者 杜仲莹 (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