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环节过桥米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过桥米线”生产和监管监督等流程规范进一步细化。在加工环节,要求过桥米线的生片、熟片及配菜加工到供餐间隔时间要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并尽量缩短。
《通知》要求,要压实监管责任、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监督责任,各地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经营“过桥米线”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督促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其中,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四关”:
把好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严把加工制作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用具、容器、储存设施有明显标识,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待加工食品及原料要及时检查,保证新鲜,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切配生片要薄、少,生菜采用清洗、消毒、再用净水清洗三步法处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片、熟片及配菜加工到供餐间隔时间要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并尽量缩短。
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相关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保证餐饮具干净卫生。
严把温度控制关。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好上桌汤温,做到碗烫、汤滚、油热、汤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