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于5月20日在全国同步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5月19日,生态环境部派驻我省16个州(市)的督查组全部抵达,对我省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对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已于6月2日完成督查任务。
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召开了专项督查工作座谈会,积极准备迎检材料,配合保障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并在地方党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宣传报道督查开展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本次督查,有力促进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压实地方政府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全省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16个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排查出的78个县(市、区)126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341个不同程度环境问题,各地正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和本次督查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5月31日,已整治完成59个环境问题,占341个环境问题的17.3%,我省将采取督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原已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对督查组新发现的交办问题,各地主动认领,能立行立改的,立即组织进行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科学妥善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
2018年5月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