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云南省工信委公开征求对《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到2020年,云南将形成年产5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
到2020年,云南将形成年产5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45万辆、商用车5万辆,形成年产动力电池10Gwh的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滇中城市群聚集发展格局基本成型,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门类基本齐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配套基本完整,生产、销售、运营、回收体系基本完善。力争3-5年内,全省形成年产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形成完整产业链。
3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0万辆
以滇中城市群及其它条件较好的州市为主体,以公交、出租、物流、公务、旅游、共享汽车、市政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通过公共领域示范带动社会消费。2018-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0万辆,三年分别推广3万辆、6万辆、11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丽江等7州市推广量占到全省推广总数的80%。
到2020年,规划建成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
到2020年,全省规划建成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16.3万个以上分散式充电桩,全省高速公路实现全覆盖。全省县级城市、骨干道路、主要旅游景区等实现基本覆盖。
新增或更新的市内交通用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要带头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办公区域积极建设充电配套设施,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优先采购、使用和租用纯电动汽车。从2018年起,省本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占本单位当年新增或更新的市内交通用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