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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06-06 08:08:2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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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任务

在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村庄“七改三清”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坝区空间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套完善乡村公厕、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加强乡(镇)、村庄规划法治化建设,强化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庄规划执行责任,对违反规划的要严肃处理并问责。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深入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凡新建农房都必须经过审批。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到2019年,基本建立以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县(市、区)、乡(镇)、村庄三级村镇规划编制体系,编制完成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沿边地区重要村庄实用性建设规划。到2020年,实现乡(镇)村庄规划管控基本覆盖。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原则上每户要有垃圾桶,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边远地区和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办法,进行源头分类减量,通过卫生填埋、堆肥或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就近还田或就地处理。乡村集贸市场和学校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同时进行处理。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形成垃圾处理产业链。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担任村庄保洁员。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到2018年年底,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三)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整治九大高原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区域。到2020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九大高原湖泊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积极推进旅游村寨等旅游厕所改造建设。到2020年,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铁路沿线旅游厕所2700座。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单独建立猪、牛、羊等大型牲畜集中养殖区,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厕所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到2020年,改造建设250万座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五)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推广建设“两站两员”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努力形成“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农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并进行挂牌管理。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根据规划风貌管控要求,重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节点等进行风貌整治;新建农房要严格管控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利用村内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森林,加强乡村湿地保护与恢复。在有条件的乡村和社区,积极推进乡村湿地建设。推动卫生村庄创建工作。

(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维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管护、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县(市、区)和乡(镇)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责任编辑: 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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