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2017年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第一轮项目安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通过,首批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42899.6535万元将全部用于市、区两级共62个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各区需缴纳资金已到位
2017年4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在滇池流域34条河道开展河道生态补偿工作,在全省首推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办法》,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应专款专用,即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由上游被考核单位缴纳生态补偿金,分配给下游被考核单位用于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入湖(库)口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和污水治理年度任务未完成的,由被考核单位缴纳生态补偿金,市级统筹用于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考核断面水质类别优于考核目标一个及其以上类别的,从市级统筹的生态补偿金中安排资金对被考核单位给予补偿,用于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
根据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核算结果通报,2017年4月至12月,滇池流域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度假区政府(管委会)共需向市政府缴纳生态补偿金42899.6535万元,截至目前,各区需缴纳资金已到位。
“在各市级部门、市级平台公司、滇池流域各区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市滇池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经过数轮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各项目进展情况及效益,研究提出了《2017年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第一轮项目安排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滇管局副局长吴朝阳介绍,目前,该计划已通过批准即将实施。
3.51亿元补助43个区级项目
按照《计划》,2017年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共42899.6535万元,将用于62个滇池保护治理项目。7783.43万元将用于补助19个市级项目,占总金额的18.14%;35116.2235万元将用于补助43个区级项目,占总金额的81.86%。
将进行补助的19个市级项目来自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滇投公司、市排水公司、市环科院6个部门和单位,包含昆明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水质监测项目,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水量自动监测站维护运行费用,滇池流域水系(支次沟渠)专项规划,草海、外海应急临时调水工程等。
其余43个区级项目来自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经开区、度假区、高新区、空港经济区。其中,晋宁区将获67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入滇河道及环湖干渠沿岸支次管网完善工程的大河、淤泥河、白鱼河等河道沿岸支次管网完善工程共15个项目;官渡区所获15104.2901万元补助资金将用于新宝象河、枧槽河、海河环保清淤与生态修复工程等8个项目。
记者孙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