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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5月29日)
2018-06-05 07:34:3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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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民族团结的乡村社会。

(十五)健全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坚持自治为基,推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机制。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打造“一门式办理” “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十六)建设法治乡村。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涉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12348云南法网”建设应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十七)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

(十八)建设平安乡村。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十九)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优先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约束问题,保持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藏区实现跨越发展、长治久安。

六、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少数民族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以州(市)、县(市、区)为单位,探索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二十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贫困人口收入增速快于全体农民收入增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加大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落实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促进更多农民就业。

(二十二)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到2020年建立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加强乡村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实施远程医疗“乡乡通”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边境地区乡村传染病、食品、药品、动植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到2020年签约服务覆盖全体乡村人口。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

(二十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十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直过民族”地区和27个深度贫困县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 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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