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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云南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式管理
2018-06-04 23:45:1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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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8年起,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清单式管理。日前,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韩永江接受采访,就《通知》印发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职称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尺,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承担着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功能。职称评审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方式和科学配置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依据,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作为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组织,担负着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使命,是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助推器”,在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我省现行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方式,高级职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中初级职称根据隶属关系由省属系列主管部门和州(市)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权限分别进行管理。根据各州市和省属各部门自查统计,此次清理前,全省共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1800多个,负责评议审定我省各系列、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各级职称,为全面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的供给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突破157.3万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已达23.9万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1.3万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配套等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对现行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方式进行完善规范。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2017年5月由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是继河北省之后第二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职称评审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公布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和加快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职称评审监管体系的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各系列(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全面清理,公布评审委员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通过清理并公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旨在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环境,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清理工作主要情况?

答:此次职称评审委员会清理采取单位自查、相应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省人社厅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省人社厅根据全省统计汇总情况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定意见,对全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包括相应系列(系列)的评审委员会名称、评审专业、评审范围对象等。在清理过程中,对不符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程序组建和长期不开展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对各类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或撤销。目录清单公开了全省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业、评审级别、评审人员范围对象及承办评审工作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大程度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职称评审服务效率和质量,避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来回跑”。

通过清理,全省共撤销评审委员会159个,调整或整合评委会93个,保留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1677个,其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70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457个,初级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1050个。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在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将全省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部纳入《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内的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我省评委会管理规定和目录中标明的评审范围,规范有序地开展相应层级、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未在目录的评审委员会及其评审行为一律不予认可。

(二)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动态管理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一是确因工作需要新增设、调整或整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按职称管理权限,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纳入目录。

二是对长期没有评审任务,或者评审工作开展不正常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予以调整或撤销。需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纳入目录。

三是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相应主管部门暂停其评审工作,并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收回评审权,撤销评审委员会。

问:目录公布后如有调整如何办理?

答:调整情况由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于每年底11月30前统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次年初公布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情况及目录。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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