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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云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
全年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50件
2018-06-04 21:08:2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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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实习记者 夏方海)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云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据介绍,全省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归口管理的“四合一”的审执模式,2017年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50件,民事案件2227件,为建设美丽七彩云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白皮书显示,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并审结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类型分别涉及污染环境,破坏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环境犯罪,在个旧法院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中,被告人李某某为避免沉淀池容量不足造成选矿废水外溢,将沉淀池内有毒废水拉出先后将9车选矿废水运至矿区采空区倾倒,构成污染环境罪。该案的裁判通过加大对被告人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形式刑罚同时处以严厉的经济处罚,对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民事案件方面,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涉及采矿权等自然资源使用权权属、侵权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供水、电、气、热力合同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227件。此外,自云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林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环境保护行政案件1088件,涉及林地勘界争议纠纷、政府森林防火职责的履行、对当地温泉等自然资源的使用及保护纠纷等,通过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行政机关对相关环保法律规定更加了解并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积极作为,依法行政。

据介绍,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结束,在试点期间及试点结束后,全省各级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该类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截至目前立案并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1件,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向凯介绍,继2008年昆明中院和2016年2月云南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步入全方位、跨越式的发展阶段,目前全省已设立18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充分考虑云南省环境资源具有面积分散、分布平均的特点,确定以昆明、玉溪、曲靖、红河、大理、迪庆六家中级人民法院为核心,分滇中、滇南、滇东南、滇东北、滇西、滇西北六个片区,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贯彻生态环境修复理念,采取‘异地补植‘的生态修复方式,弥补了传统刑事犯罪对造成危害后果难以不救的缺陷。”向凯介绍,全省各级法院采取拓展多民族地区环境保护路径、跟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配合参与地方环境资源立法、扎实开展环境理论研究等措施,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障能力,积极为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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