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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 重点注资公益性项目建设
2018-06-04 07:44:0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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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根据调整方案,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4350.2亿元调整为528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140.6亿元调整为82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3.2亿元。

据悉,财政部下达我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8204.1亿元,比上年增加6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4亿元、专项债券318亿元。省政府按此额度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为:一是省级预算安排一般债务235.04亿元,用于弥补年初预算支出缺口,其中,省级使用的78.2亿元,主要用于地方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省对下转移支付的156.8亿元,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藏区专项建设等省级配套;专项债务10亿元,全部用于省级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转贷州(市)436.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8.9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水利交通等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308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等。此外,国家下达我省置换债券额度939亿元,按规定用于置换已锁定的定量债务。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除省政府统一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举借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 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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