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目前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如何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尚属空白。近日,记者随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时获悉,在修订的条例草案中将重点新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为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将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目前,建设领域因管理不规范、违法分包转包、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依然是当前规范企业工资支付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虽然2016年起,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但这些新制度仅停留在政策层面,推行难度大,亟待将其纳入条例上升为法律,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的法治化。从全面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果的长远考虑,需要对违反实名制管理、专户管理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处罚,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此次修订条例的过程中,起草部门就全面了解外省市企业工资支付的立法情况及先进经验、做法,并将广州、南宁、贵阳、深圳、武汉和杭州等地在信息化建设、规范建设领域用工、治理企业欠薪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先进做法纳入条例修订草案中,以弥补我市条例规定的空白和不足。
企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为切实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此次条例修订的重点就是新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二是增加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商业保险保函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责任主体;四是增加对不执行实名制管理、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以弥补国家、省规范性文件的刚性不足,确保制度得以真正贯彻落实。在条例修订草案中,还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支付周期,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并对工资拖欠行为进行处罚。并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诚信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欠薪预警系统,拖欠工资的企业将上“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这些制度与实名制管理、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相结合,可形成完善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
建议将旅游行业薪酬制度纳入规范
调研中,司法部门的代表提出,由于取证难、定罪标准高,现实中很少有因拖欠工资而被定罪的案例。对此,《条例(修订草案)》中还新增了涉嫌犯罪司法移送制度。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新增对用人单位不到场协助处理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处罚。还有代表提出,条例的修订草案中强调了重点行业监管责任,但当前,旅游行业劳动关系问题也备受关注,建议在修订条例时加入规范旅游行业的劳动用工关系和薪酬制度的内容。
记者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