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化怎么建?绿化建设没审批怎么罚?昨日下午,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举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行业负责人和普通居民、律师、专家学者等23名代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根据条例修订稿,今后建设单位未办理绿化方案审批,或面临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处罚,刻划树木或攀折花木,或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
提升城镇绿化品质,才能让市民共享绿色福利。条例决策发言人、市园林绿化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静介绍,《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于2003年实施以来,为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当时制定的一些指标、条款已不能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要求,需要通过对条例进行修订,科学合理制定绿地率指标,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处罚及赔偿标准等。
修订稿中,除计划把每年的1月和6月定为植树月外, 还对城镇绿化审批、建设、监管等提出了新要求。
修订内容
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40%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低于4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商业、商务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中小学校、幼儿园绿地率不低于25%,大专院校绿地率校不低于35%;新建工业园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入滇主要河道绿化最少30米宽
滇池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为30米—100米,铁路两侧、轨道交通高架下绿化宽度各为15米—30米,高压线走廊、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等市政基础,应当建设1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占用绿地需交纳生态补偿金
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按照程序报批并交纳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黑监理”处5万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监理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绿化建设未经审批处15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绿化方案审批,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质检监督报备手续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进行建设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每日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占用绿地最少罚千元
违法占用城镇绿地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占用绿地面积数处每日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临时占用绿地超出报批时限的,视为违法占用绿地情形,按相应标准处罚。永久占用绿地的,到期还未建的,视为违法占用绿地情形,按相应标准处罚。
行道树上刻划处200元以下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行驶、停放车辆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绿化带种菜处1000元以下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绿地内倒垃圾处5000元以下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倾倒垃圾污物、化学物品及残渣,取土、挖沙、采石,偷盗、损坏雕塑、建筑小品等园林设施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听证代表建议——
市人大代表王玉娟
现在绿化执法力度较小,时效较低,绿化信息建设也不够完善,建议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绿化档案,强化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园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海兰
居住区改扩建,应该明确是“老旧居住区改扩建”;低于25%的必须达到25%,应该明确是“原绿地率低于25%的必须达到25%”。生态效益补偿金应该有个标准,是按面积补偿,还是按工程概算补偿?在修订的条例中应该说清楚。
昆明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莉
在修订的条例中可规定,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以避免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争议,确保做到处罚有据、处罚得当。
记者杨官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