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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武定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唐春富伙同他人套取资金被查处
2018-06-01 17:56:1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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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现将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唐春富伙同他人套取产业扶贫资金问题。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唐春富利用分管武定壮鸡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的便利,伙同鸡苗供应商,利用虚假项目报账材料骗取产业扶贫资金合计10.27万元。2018年3月2日唐春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永红村村民小组长罗建成违规分配及截留低保金问题。

经查,罗建成在担任物茂村委会永红村村民小组长期间,在2015和2016年度农村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农村低保政策,将已发放给低保户的低保金共计3.78万元全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其中0.698万元分配给 6 户低保户,1.9万元分配给34户非低保户,剩余1.182万元低保金被其个人截留归个人使用。2018年 4月 19日,罗建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82万元违纪款收缴国库,并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永仁县宜就镇拉古村委会背的么哭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罗朝兴违规扣留群众补助金问题。

经查,2015 年,罗朝兴将县林业局补助宜就镇独家村和背地么哭两个村小组部分群众种植油橄榄补助金6.93万元,除用于支付购买油橄榄苗款外,私自扣留、拖欠群众补助1.79万元。2017年12 月14日,罗朝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款1.79万元已经追回并兑补给涉及群众。

南华县一街乡平掌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普文才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条件群众违规享受政策补助问题。

经查,2016年4月,普文才在开展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明知鲁琼英户在南华县城已购买商品房,不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然在会议评定时把不符合条件的鲁琼英户替换为其母亲鲁啊秀为户主的贫困户,致使该户继续享受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补助资金0.25万元、商品猪3头,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6万元的扶贫政策。此外,还存在占用维修受损人畜饮水管道及通村公路结余款问题。2018年4月2日,普文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党总支书记伍勇在脱贫攻坚中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伍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对庆丰村委会C、D级危房改造及低保评定工作中未认真安排部署、跟踪问效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调查表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3月 5日,伍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姚安县太平镇老街村党总支书记朱春贵违规骗取低保及落实补助政策中违规收费等问题。

经查,朱春贵利用职务便利,用已故父亲、母亲的名字于2016年10月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并于2016年11月开始领取,截止2017年10月共计骗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0.35万元;此外,存在以收取材料费为由违规向2012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15户农户收取费用0.75万元交由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罗元经管。2018年3月1日,朱春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的低保金及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回。

腐败和作风问题,都是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严重啃食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履职尽责;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针对存在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正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并加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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