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期间,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职责不力的情况,开展质询所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近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跟踪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并专门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第一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
为有效督促落实整改要求、检查整改工作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联名发起质询案的25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戚永宏、赵学锋等带队,在日常暗访的基础上,分别于3月30日和5月8日,两次以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模式,深入建筑工地现场,重点检查自2月份以来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八个必须”落实情况。
2月11日质询会召开后,市政府及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制定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各方扬尘防治的责任,并按《通知》要求,切实开展防治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化规定》,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为科学防治、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依据。二是组建九个专项检查组,对主城区建筑工地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落实,2月12日至3月14日,共抽查了166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39份,发出停工决定书9份,发出执法建议书10份。三是通过专职抽调40人组建八个市级督查组,通过不间断、全覆盖、循环式、高频次、高质量的督查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辖区和参建企业责任,截至4月30日,共检查主城区建筑项目1227个(次),发现问题2431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65份,发出停工整改通知30份(含要求辖区住建部门发出的18份),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四是积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级的联防联动,3月15日以来,市住建局向主城各辖区住建部门发出督办通知70余份,要求辖区住建部门跟踪督办整改、限时反馈办理情况;同时与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对工地范围外渣土运输扬尘进行查处。五是结合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实际,对接国内扬尘防治权威机构,邀请权威专家调研、指导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试用新型防尘技术,探索高效、经济降尘工作新方法。
检查组认为,通过以上一系列有效措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辖区网格化包保监管责任和参建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形势逐步好转,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目前,主城区588个在建建筑工地的网格监管主体责任初步实现了全覆盖,1至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3%。
深入调查,细致查找扬尘污染原因
检查中发现,今年1-4月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仍不够理想,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上还存在亟待改进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问题。一是辖区政府(管委会)在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上还有差距。部分辖区政府(管委会)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网格化包保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区域特别是城郊区域的工地扬尘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八个必须”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参建企业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降尘设施的配备不全或虽已配备但使用率不高的情况。
同时,检查组发现,除建筑工地以外的其他扬尘造成的污染也较为突出,一是渣土车违规运输,未按规定密封,运输过程中“滴、漏、泼、撒”和违规乱排乱倒、车身不洁等造成的污染;二是道路路面破损、道路两侧裸露地面及传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所造成的污染;三是已收储未出让土地、正在开展收储工作的土地所造成的污染;四是拆迁工地、城中村拆迁停工工地所造成的污染;五是“五采区”的石灰窑、采石场等关停尚未开展植被恢复的裸露矿山所造成的污染;六是渣土随意堆放及渣土消纳场所造成的污染;七是公路建设施工所造成的污染。
听取专题报告,明确下步整改要求
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第一阶段整改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空气质量提升这一目标,紧盯扬尘污染防治这一重点,将涉及属地和其他部门的非建筑工地场地(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作为重点,持续以动真碰硬的态度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深入扎实、持之以恒地抓好治理工作。
二是要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网格化包保监管责任。市级职能部门要充分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属地政府要切实落实好治理主体责任、属地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参建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力推动扬尘工作的治理。
三是要围绕扬尘和悬浮物超标的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式,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运用扬尘防治新技术,确保空气污染防治达到良好的效果。
四是要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建立健全扬尘防治措施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推进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评估体系,实现精准施策、精准问责;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全面抓好扬尘治理,真正使昆明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记者 马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