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递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报告建议,彻底摸清全省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的真实家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债务风险等问题逐步显现
2018年3月至4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省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先后到昆明、红河、玉溪、文山等州(市)及其部分县(市、区)调研,在云南财经大学、省交投集团、昆明轨道交通集团召开座谈会,并听取省级教育、财政、住建、交通、审计、国资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形成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规模可控、结构合理、使用科学的政府债务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难以替代的促进作用。如果没有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务,我省的交通网络不可能具有今天的通达能力,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等公共服务也不可能丰富完善。然而随着债务规模不断堆积,加之举债过程中伴生的期限错配、渠道混乱、利率高企等问题,我省政府债务管理的短期风险和长期不可持续的问题逐步显现。
关注部分省级高校债务问题
引起调研组关注的还有部分省级高校的债务问题。
2007年,我省开展大规模高校新校区建设以来,高校债务快速攀升,之后经过2010年至2012年的化解工作后,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但近几年,部分省级高校的债务问题再度出现。
《报告》显示,部分高校的财务困难,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外部政策原因。就自身而言,部分在昆省级高校老旧校产处置不力。就外部政策而言,多年不变的生均拨款制度和教育收费制度也是造成高校财务困难的重要原因。
调研组建议,短期内必须尽最大努力推进老旧校产处置工作。长期来看,实事求是地看待和分析部分省级高校的债务风险和财务困境,长短结合,综合施策,建立帮助其化解债务和走出财务困难的长效机制。
摸清全省隐性债务真实家底
调研组认为,当前,云南正处于脱贫攻坚、跨越式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政府财政,是支持上述发展任务的基础和重要前提。
现行管理体制下,由政府债务所引发的财政风险,必然表现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对此绝不可心存侥幸、掉以轻心。
调研组建议,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作为政府债务管理的基本底线。
调研组认为,比债务本身更可怕的是不了解、不掌握真实完整的债务家底,当务之急就是要彻底摸清全省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的真实家底,完善管理,提高效率。
《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防范化解我省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和意见。(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