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维西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公安局移交关于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中队长兼出纳吕某某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州县两级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由县监委主办、州监委协办,及时成立了州县联合案件调查专案组,立即展开初核并对其立案调查。3月10日,报经州监委批准,对吕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案件调查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查明吕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副中队长、中队长兼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且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已具备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5月18日,维西县监察委员会将吕某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至此,迪庆州“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白玛旺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