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雄市,一个投资1.7亿元的住宅小区项目,从登记到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后用了不到半年,其中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仅用时8天,为企业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2017年3月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高起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营造了助推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
2017年6月,全省第一家县级行政审批局——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意味着楚雄州由“多个部门多颗印章管审批”进入到“一个部门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新时代。作为试点,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和楚雄开发区设置了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各个行政主管部门的125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局,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垂直管理部门的35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同级审批服务大厅集中管理。通过集中审批事项,实现了从“多头审批”到“一家审批”的转变。
“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理念,理顺了行政审批局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相关的前置备案、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审核审查等权限和职责同步一并划入行政审批局,未划转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审批事项,将受理、督促、送达环节明确由行政审批局负责,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只跑一个地方”“只跑一个窗口”,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为服务项目落地,楚雄州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制定协同审批事项清单,同步开展基础性审查工作,同步出具本部门审批结果,解决了部门之间互为前置的问题,并在全国率先推行专家审批模式,将专家的技术审查意见直接作为行政审批决策的依据。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放宽了市场准入。
为让审批更加便捷高效,楚雄州还推行网上受理、预约受理,推动工商注册、注销便利化。对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直接办结。
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以来,楚雄州群众和市场主体在办事创业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如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85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55个工作日压缩为42个工作日,商事服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60.1%,社会事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50%。投资建设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实现了40个工作日落地、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实现了30个工作日落地,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呈现出审批数量增加、市场主体增加、审批效率提高的良好改革局面。
(记者 杨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