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从黑龙江来昆务工的老李为了儿子上5年制高职院校的事,来回奔波。为办理一张外来务工证明,他不但花了近五千元路费,而且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而从5月24日起,老李的这项证明就不需要开了。刚刚发布实施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办事群众索要的只有体检表、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7项材料,而每项证明的开具部门也明明白白地列了出来。“这次省政府发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全省各行业系统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总共只有166项,而取消的证明材料达到356项。”省委编办负责人介绍。
过多的“证明材料”增加了社会制度性交易成本,增添了老百姓办事的负担,妨碍了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改革开放以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云南和全国其他省(区、市)一样,专门设立了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省级政府部门累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492项、下放268项,云南省“放管服”改革方面很多措施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7月,我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部分中央驻滇单位中,共梳理出各级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040项,其中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974项、各行业系统索要的证明材料1066项。此前,各行业系统已经自行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544项,基层开具证明材料从974项精简到6项。目前,全省总共精简证明材料1868项,证明材料清单的精简率达到了92%。
全面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并列出相应清单,目的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等4项工作原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予以取消。比如,从前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时,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今后用工商营业执照即可。”省委编办负责人说,行政办事部门能够通过常识推断的,就不得再以开具证明材料的方式办理。与此同时,我省制定和公布了《基本证照凭证清单》,申请人能够通过清单所列50项基本证照凭证,以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颁发的执照、证书、证卡等有效证件证实的信息,办事部门不得再要求当事人额外提供证明。
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贯穿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5级行政部门,正在改变行政部门办事“要证明”的惯性思维,成为我省“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大亮点。
记者 李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