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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持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明责履责
2018-05-21 09:51: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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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理顺职能定位后,监督方向更明了,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纠正村务财务中存在的问题,经常给身边人敲响‘警钟’,村委干部更能放开手脚为民办事,干群关系也更融洽了。”近日,云南省龙陵县龙山镇核桃坪村党总支书记说道。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部署要求,按图施工,精准发力,拧紧村干部纪律弦,持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到位、整体队伍素质不佳、发挥作用不强等问题,云南各州市、县、乡(镇)因地制宜,紧紧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方式以及如何对集体“三资”进行监督等内容,以提升整体素质为抓手,强化业务培训,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明责履责。同时,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实现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相分离,改变村“两委”干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实现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显微镜”监督作用,织密执纪监督网,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村务公开、扶贫领域工作等为监督重点,常态化加强对村委干部的监督。各级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村社延伸,落实落细村干部贴身监督,释放村民监督村务的治理效能。德宏州先行先试,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文山州富宁县向全县13个乡镇派出监察员39人,排查确定监察对象8061人,全面摸清辖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情况;保山市施甸县启动12个乡镇村级巡察工作,推动完善制度24个,进一步压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意识;文山州马关县探索建立群众巡访工作制度,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为成员,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党员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开展巡访,向群众了解情况,对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列出清单,分类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防治基层“微腐败”,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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