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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校园 让“司法阳光”照进孩子们心中
2018-05-19 22:01:4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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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摄影 李梦宇)日前,屏边县人民法院到新华乡徐屏友谊中学开展巡回审判暨“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徐屏友谊中学、新华小学部分师生及周边群众共100余人进行了旁听。

案件审理的是一起母亲与子女间的健康权纠纷案,原告肖某主张其被被告儿子、儿媳万某、李某殴打致伤,要求二被告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最终,根据原告肖某提供的证据和法院查明的相关事实不能确定原告被二被告殴打致伤的事实,故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庭最后公开宣告判决:驳回原告肖某的诉讼请求。

绝大多数师生是第一次亲身经历案件的审理过程,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严谨。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言简意赅的以案释法、以案述德,提高师生及群众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并且认识到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尊重的重要性。

“今天来参加这次庭审,我学到了我们作为子女应该要尊重老人,要赡养老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徐屏中学学生王永仙说。

“非常感谢县法院这次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通过身边具体的事例,为我们学生展示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徐屏中学教师毛中石表示,这让我们的学生知道怎么来孝敬我们的老人,也让他们知道在自己受到侵害的时候,怎么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知道法律是公平的,正义的,相信法律,希望以后呢,这种活动能够多开展一些,让我们了解更多。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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